商报讯(记者 张采)近日,投资者诉大智慧(代码601519)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最新进展。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表示,他们代理的首批案件打赢一审、二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执行立案,预计首批股民近期有望拿到执行款。 2016年7月,大智慧因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被证监会处罚。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处罚决定公布后,全国各地陆续有大智慧投资者向法院起诉索赔。 2018年12月29日,大智慧发布诉讼公告称,已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2666例,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51507.62万元。 厉律师介绍,他们先后代理多批投资者索赔案件,分别处于一审、二审、执行阶段,其中,首批案件上海高院二审生效判决认定大智慧构成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有因果关系,酌情认定本案扣除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因素为30%或者15%,判令大智慧赔偿14位投资者损失合计200余万元。 “首批胜诉的14位股民在2018年1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二批执行案件拟在下周提交法院,同时,我们在继续征集投资者起诉大智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厉律师称,根据司法解释,在2014年2月28日到2015年11月6日买入大智慧股票(601519),并在2015年11月7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的亏损投资者,可以起诉大智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索赔。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律师提醒,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4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底)、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股民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