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通讯员 钟敏 记者 汪晓筠)“我通过网上全流程注册登记平台输入了个人信息,上传了‘微店’给我提供的网络场所使用证明,没过多久网上便受理了申请,感觉十分方便。” 1月2日下午,萧山首张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成功核发,拿到这张执照的宁围街道的杭州萧山瑞蓓卡化妆品网店的金女士有些激动。 而这也意味着,电子商务经营被列入监管范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全面实施。其中指出,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等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且均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据萧山区市场监管窗口办理人员介绍,电子商务经营者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不需要提交房地产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材料,仅需在网上提供《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即可。也就是说,办理者仅需提供网络地址及相关身份信息便可完成营业执照办理。“接下来,我们将通过快递送达的方式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送到办理者手中,实现‘一次都不跑’改革承诺。” 据介绍,目前仅限于个体户电子商务经营者使用网络地址进行登记办理,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仍需按之前既有规定办理。同时,办理了网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还需要在网店首页显著位置进行“亮照”经营,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确保诚信合法经营。 对此,萧山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这是我国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的应时之举,也进一步确立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地位,对理顺市场经营主体,更好地监管市场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