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首席记者 周颖 通讯员 萧法)随着三改一拆的推进,某村村民陆续拿到了拆迁款,谢某一家却高兴不起来,老母亲还住进了医院。
原来,去年3月,郑某向陈某借款50万元并签订借款协议,谢某为郑某当担保人。到了去年6月,郑某无法按时支付利息,陈某便按照协议约定要求收回所有本金及利息,因催讨无果,起诉郑某和谢某。 区法院判决郑某返还陈某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谢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郑某不服判决,上诉至杭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郑某与谢某并未自觉履行,陈某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发现,郑某还有其他执行案子,其名下房产已另案进入拍卖程序;而谢某所在村正在拆迁,谢某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不日将领取拆迁款。 于是,法官多次前往街道办事处跟进拆迁款发放事宜。几天之后,消息传来,谢某的拆迁款已经发放到谢某名下银行账户,但法官发现账户内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经查,拆迁款打入了谢某母亲名下的账户,且并未取走。原来,谢某担心这笔钱会被法院冻结、扣划,便打入母亲的银行账户。法官马上冻结了在案件标的限额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赔偿款。 当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谢某钱款已被冻结时,谢某气得直跳脚,谢母得知消息生病住进了医院。谢某一改往日不配合的态度,拉上郑某主动到法院执行局协商。 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三方协商达成一致:经谢某户内所有成员同意,由法院从拆迁赔偿款中扣划案款。本案执行完毕后,谢某可向郑某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