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大智慧(601519)、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最新进展。每日商报财经律师团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表示,上月又代理16位股民起诉大智慧索赔约613万元,上海一中院已正式受理案件,将于6月21日开庭。 2016年7月,大智慧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大智慧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销售方式提前确认收入,以“打新股”等为名进行营销、延后确认年终奖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等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0666086.37元,占当年对外披露的合并利润总额的281%。证监会决定对大智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于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今年4月28日,大智慧发布第71次诉讼公告,累计有2133位投资者起诉大智慧等被告,索赔总额43645.42万元。 “根据最新诉讼公告,加上我们上月起诉的案件金额,大智慧案索赔金额即将超越东方电子案的4.42亿元,有望成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大案。此前,我们已经代理部分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判决,目前二审尚未安排开庭,我们正在继续征集投资者索赔。”厉律师称,根据一审胜诉判决,最新索赔条件:在2014年2月28日到2015年11月6日期间买入大智慧股票,并在2015年11月7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的亏损股民,可以起诉大智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律师费是风险代理,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律师提醒,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4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底)、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股民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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