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阿姨同意拍卖房子还债 债权人同意只要本金不收利息 听证会在今年5月27日举行,检察官,法院立案庭庭长、执行法官、律师代表、债权人和申请人都到场。 曾阿姨自听证会一开始就坐着默默流泪,轮到她发言时,更是几度哽咽:“我没有花过借款的一分钱,却让我来还前夫欠下的债,对我来说是不公平的。法律这样判了,我会遵守去还。但我能力有限,现在这样是真的还不出来了。” 两位债权人也希望能够尽快收回欠款。 检察官了解到,曾阿姨与儿子现在住的房子是离婚时协议留给儿子的,但仍登记在前夫名下,符合法院执行拍卖的条件,但有可能拍卖了也还不清欠款,这样曾阿姨母子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检察官再去和债权人协商,最后债权人同意通过拍卖曾阿姨的房子取回欠款本金,利息就不要了,如果房子拍卖的钱不够还债,剩下的那些债务也算了,另外再给曾阿姨5万元安置费。 曾阿姨只要同意拍卖,并搬出住房,法院就不从她的退休金里扣钱了,她可以从此结束每个月只能拿基本生活费的日子。 听证会后的第三日,曾阿姨搬出了住宅,法院将已查封的房产进行评估,进行司法拍卖。 昨天上午,该住房正式在淘宝司法拍卖,开拍前,已经有17000多人围观,16人报名参拍这套房产。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这套房屋建筑总面积为67.2平方米,起拍价38万元,市场评估价为53万元,加价幅度为5000元。参拍者需缴纳保证金7万元。 早上10:06,开拍仅6分钟,竞拍价已达到66万元。截至昨晚8:51,共有19人报名,27次出价,当前竞买价为85万元,拍卖会在今天早上10点结束。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浙江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主任 祝双夏 一人借钱两人还,夫债妻还是不是天经地义的? 这要从“反24条联盟”说起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出台当时,社会上夫妻合谋“假离婚、真逃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事件频繁发生。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以下简称24条)应运而生。 但24条出台后,因为举证难的问题,出现了大量夫妻一方尤其是女性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负债的情形,甚至存在夫妻一方有预谋地利用24条规定勾结第三方,坑害夫妻另一方的极端情形,在整个社会范围内被负债方甚至组成了“反24条联盟”,要求相关组织废除24条。 2017年2月28日,最高院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补充条款,强调“虚假债务”和“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然而,上述补充规定并未减轻被负债方的举证责任,没有从根本上缓解第24条带来的司法困境。 2018年1月18日,最高院出台《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正式废除《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发生巨大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