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新闻讯 任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去年12月,他的车在一次行驶中被追了尾,车辆因此受损。经交警认定,后方小轿车车主负事故全责。事后,任某前往杭州某4S店修理车辆,4S店也出具了相关维修证明,证明上显示,任某的车辆维修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3月4日,共计71天。 “光修车就花了71天,耽误我上路接单了,这71天的损失他得赔我。”手拿一份维修证明,任某来到了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要求对方车主赔偿其网约车停运期间的损失费35500元。 案子很快开庭审理,可任某手中的维修单却让法官觉得有些蹊跷,“一起追尾事故,需要修两个多月吗?”为确认真实情况,承办法官向某网约车平台和交警部门调取证据,并多次赴某4S店取证。 而从某网约车平台调取的证据显示,涉案车辆分别于2020年2月14日、20日、21日、23日均有接单营运记录;除此以外,交警部门调查证实,涉案车辆早在2019年12月26日、28日就在杭州市区内有行车轨迹。 正在“维修”的车不但上路行驶,还正常接单?司机还据此要求对方赔偿巨额停运损失? 经法院审理查明,71天的维修证明系任某与某4S店员工合谋开具的虚假证明。任某很快承认自行将车辆从4S店开走从事营运的事实,4S店员工也承认知晓上述事实。据此,法院对车辆维修时间进行扣减,酌情确定涉案车辆合理维修时间为7天,酌情确定车辆停运损失按300元/天计算,判决小轿车车主赔偿任某损失2100元。 同时,鉴于任某与某4S店存在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法院作出司法罚款决定书,决定对任某罚款5000元,对某4S店罚款50000元。 近年来,网约车的普及和发展给人民群众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满足了群众出行的个性化需求,但同时也孳生了一批“碰瓷”的网约车司机。2019年起,杭州交警启动“灭蛾行动”,侦破了一批以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为主实施“碰瓷”的诈骗案。 本案的审理,进一步加强了网约车监管,规范汽车维修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网约车“失信”行为。下一步,法院将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对网约车、汽车维修行业进行整顿,促进网约车正常、合法、合规经营,从源头上杜绝虚假诉讼,提升司法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