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昨天上午,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公交公司)原总经理助理吴根法贪污、受贿一案在下城法院开庭审理。 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指控。 一、贪污犯罪事实 2007年至2015年,被告人吴根法在担任公交下沙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时任公司出纳李某某、会计徐某某(均已另案起诉),采用隐瞒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虚假报销等方式,侵吞、窃取公司油卡、废料款、维修工时费、燃油补贴款等财产共计900余万元,先后放入两人保管的小金库中。小金库中的资金、中石化油卡等财物主要供吴根法个人开支使用。 其间,李某某将其保管的小金库中的资金用于投资理财,获得收益至少150余万元,后三人将收益瓜分。2018年1月至3月,三人又将小金库中结余的600万元资金瓜分,每人分得200万元。 二、受贿犯罪事实 2007年至2019年,被告人吴根法在担任公交下沙公司总经理、萧山公交公司总经理、杭州公交公司总经理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850余万元、港币5万元。 吴根法当庭忏悔落泪,并表示认罪、悔罪。 浙江省直机关工委、杭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在岗职工共124人到庭旁听案件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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