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4月16日下午,萧山区人民法院,男子刘某因诈骗罪,站上了被告席。 刘某是萧山幸福小区的保安经理,这个小区是新建成的,开发商为回笼资金,将小区部分地下停车位先卖给了公司内部员工,由员工代为销售。 刘某平时和业主打交道较多,跟售楼处业务员也熟络。在了解到业主有购买车位的需求后,便介绍其去有车位的业务员手上买车位,从中赚取中介费。 据公诉人指控,2018年8月底,刘某因沉迷网络赌博欠下大笔赌债,为筹款“翻本”,便动起了虚卖停车位的歪脑筋。 刘某谎称自己有买进的车位欲低价转手,借用自己保安经理的“可靠”身份,诈骗7名业主113.25万元。这些钱,都被他在网络赌博中挥霍殆尽。 据刘某交代,他为了取得业主的信任,在网上找人制作了财务专用章和合同专用章,用于在假的停车位合同、收据上盖章。然后,利用先前帮忙介绍卖车位获知的车位及所有权人信息制作虚假的《车位转让协议》。 到了停车位交付那天,受骗业主去收车位,却被物业告知未查到其车位,这才发现被骗。再联系刘某,发现他早已逃离萧山。业主们报警。 刘某被抓后,对于自己诈骗一事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诈骗事实,根据其认罪态度和犯罪情节,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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