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去年我省被列为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省后,相关工作就紧锣密鼓地展开。今年,全省将改造不少于500个城镇老旧小区,总投资超过75.8亿元,受益居民28.5万户。怎么改?由谁来改?钱从哪里来?近日,省建设厅编制出台《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下称《导则》)。
既重“面子”也重“里子”
近日,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新工社区正经历“微更新”,到6月底将实现“逆生长”,变身为一个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小区。
“本轮改造内涵丰富,主要围绕设施改造、环境优化、服务提升三个方面,完善老旧小区功能。”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一级调研员郎利民介绍,《导则》提出“六个有”的目标: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整洁的居住环境、有配套的小区服务、有长效的管理机制、有特色的小区文化、有和谐的邻里关系。
具体来说,设施改造方面,除了给小区“美颜”,还要为小区增加一批“新基建”: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智慧安防改造、停车设施、充电桩、污水零直排、通讯设施“三网融合”、养老托幼设施等。
在环境优化方面,改造要深度挖掘小区特色文化,尊重及利用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巷和景观。
服务提升,也是改造的重中之重。《导则》提出“同步改造提升、同步服务提升”的基本原则,小区改造完成后提供配套物业管理服务,并将落实长效物业服务。《导则》“鼓励进行局部改扩建老旧小区的公共活动用房”,以提升小区的服务能力。
居民由“配角”变“主角”
据介绍,本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总体上以2000年前建成的、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为重点,不包括已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小区,但也允许“破例”。在时间上,还可将2000年后建成、符合改造条件的一并纳入;在地域上,由县城城关镇拓展至建制镇;在小区类型上,不局限于房改房、公房,将商品房、自建房也纳入改造范围。
小区怎么改?《导则》提出,按“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原则,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协调,动员群众广泛参与。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能改则改、愿改尽改,政府不大包大揽、不大拆大建,不下指标、不下任务。”郎利民说,居民是本轮改造的主角。
《导则》提出,由各地根据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自由组合确定改造清单,并对施工验收、全周期管理等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