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一小区保安经理为了偿还个人债务,私刻印章、伪造停车位合同,虚构售卖小区地下停车位,诈骗7名业主113.25万元。4月16日下午,萧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万元。 幸福小区是一个新建成小区。开发商为尽快回笼资金,在楼盘销售过程中,将小区部分地下停车位卖给公司内部员工,由员工代为销售。 刘某是该小区保安经理,平时和业主打交道较多,跟售楼处业务员也熟络。在了解到业主有购买车位的需求后,便介绍其去有车位的业务员手上购买车位,从中赚取中介费。 2018年8月底,刘某沉迷网络赌博欠下大笔赌债,为筹款“翻本”,便动起了虚卖停车位的歪脑筋。刘某随即在网上找人制作了财务专用章和合同专用章,用于在假的停车位合同、收据上盖章。然后,利用先前帮忙介绍卖车位获知的车位及所有权人信息制作虚假的《车位转让协议》。 当年9月至12月期间,刘某谎称自己有买进的车位欲低价转手。后借用自己保安经理的“可靠”身份,诈骗7名业主113.25万元,并继续在网络赌博中挥霍殆尽。 2018年12月底,到了停车位交付那天,受骗业主才被物业告知未查到其车位。那时,刘某早已逃离萧山。 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被告人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诈骗事实,根据其认罪态度和犯罪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审判实践中,部分犯罪分子会利用工作便利,虚构假象,借机行骗,这为普通群众识破骗局增大了难度。面对安家置业这种人生大事,广大市民应当通过正当渠道仔细甄别信息,切莫为了贪小便宜而吃了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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