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新闻讯 云南有一家这样的古茶公司:公司成立多年,有了响当当的古茶品牌,其官方网店的销售排名也名列前茅。然而,这样一家成功的企业,近日却因恶意投诉,被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判决赔偿100万元。 这是怎么回事?事情要从2017年底说起。 供货商“盯”上销售商,5个月内投诉12次 原告黄某经营有一家专卖茶产品的网店。2017年12月,黄某的网店收到了一则投诉,被投诉的产品是店内销售的“陈皮普洱(青柑)”,投诉理由为“经真假对比,该产品为假货。” 系统中显示,投诉方云南某古茶公司认为,黄某销售的产品包装和他们所销售的正品有一定差异。 “投诉我的不是别人,而是我的供货商。”黄某一时摸不着头脑。原来,黄某一直是该古茶公司的经销商之一,所有产品均来自该古茶公司。 “怎么会是假货呢?”黄某不服,在线上发起了申诉,并提交了相应进货凭证,平台系统最终判定黄某申诉成立。 谁知,仅过了一个月,云南某古茶公司又以“不存在此样式或型号”为由再次发起投诉,黄某随即提交了该古茶品牌官网、天猫店及实体店销售同型号产品的证据进行申诉,申诉再次成立。 2018年3月,黄某第三次收到投诉,投诉方依然是云南某古茶公司,理由为“经过购买和鉴定,该产品为假货”,并提交了真假货对比照片和鉴定报告。 对此,黄某先后进行了三次申诉,然而这一次,平台系统最终判定黄某的申诉不成立,并对黄某的店铺采取了系统屏蔽及全部商品禁止参加促销活动等一系列处罚措施。 黄某这边刚吃了哑巴亏,心里憋着气,可不到一个月,对方又以同样的理由再次投诉了该款产品的另一个链接,投诉再次成立,黄某的店铺再次受到处罚。与此同时,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期间,投诉方云南某古茶公司以“真假对比”“不存在此样式或型号”的理由对黄某店铺在售的其他产品发起了八次投诉,但均未成功。 平台系统的两次处罚导致黄某全店被屏蔽了搜索,店铺销售额直线下降:第一次处罚后月销售额从20万元左右降到了8万元左右;第二次处罚后,店铺销量几乎下降为零……有苦难言的黄某愤而起诉,要求云南某古茶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