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4日,杭州市滨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具了《杭州市滨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 钱报记者也拿到了这份《决定书》。《决定书》显示:2018年11月23日10时25分,滨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浦沿中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浦沿街道国信嘉园小区1幢1单元东侧建有一个垃圾房,长度6.4米,宽度3.8米,高度2.9米,为砖混结构。经初步了解,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所建。 《决定书》中明确,该垃圾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其工程建设程序显然有问题)。 按照这份《决定书》规定,“如不服从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滨江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 不过,在离截止时间不到40天的时候,1幢的业主请了施工队,强行把这个垃圾房拆除了。因此,引发了争议。 按照1幢业主的说法,当时他们准备自行拆除这个垃圾房时,提前用纸质内容通知了物业和业委会等,但并未得到回应。 垃圾房选址之争: 垃圾为啥只集中到一个点 这些年,国信嘉园垃圾房的投诉一直没间断过。因业主自行把垃圾房拆了,再次把这个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目前拆掉的这个位置,平常投诉不断。”滨江区城管局市容环卫科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气味实际上是清洗垃圾桶引起的,“平时清洗就在垃圾房旁,这些污水直接渗入柏油马路,特别到了夏天,味道确实难闻。将心比心,非常理解业主的心情。” 这么多年,几个核心的问题是:垃圾房放在1幢楼下是否合规?到底选在哪里更合适? 根据2002年的那份规划图纸,国信嘉园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54平方米。有业主坚持,希望按照图纸在原址按照54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进行复建。 “根据社区和业委会的意见,想在原址复建。如果原址复建,要涉及到规划审批的事情。现在街道牵头,正在与区规划处进行沟通。他们(规划处)的意见是,要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至少要在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基础上,确定垃圾房的选址。超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之后,按照临时建设需求办理手续。”浦沿街道城管科一位科长说,目前他们已经把意见传达给了社区和业委会,“要想开个全体业主大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现在正在沟通对接。” 不过,对于这个建议,部分1幢业主并不认同。“垃圾收集点离住宅楼只有两三米远,它的合理性在哪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2018年的标准,对垃圾收集点的描述是,‘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米,宜采用分类收集’,所以也不应该把一个点作为小区的唯一垃圾收集点。”一位业主对钱报记者说,“按照2018年标准,以我们小区的规模,只能设置垃圾收集点,不能设置垃圾转运站。” 目前,垃圾房的选址还在僵持中。钱江晚报也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