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赠与婚外恋人的财产可不可以要回来? ▶配偶可向法院主张赠与行为无效全额返还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浙江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主任祝双夏说,如果是已婚人士赠与婚外恋人的财产,配偶有权主张赠与行为无效,要求对方全额返还。 第一,擅自赠与共同财产属于无权处分,侵犯配偶财产权。其次,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属于无效行为。 ▶类似的判例,杭州之前也有过 2018年5月24日上午,位于杭州市中心的武林壹号的某房被滨江法院强制腾退,这套房屋约300多平方米,市价3000余万元,背后是杭州“股神”封某的一笔“感情债”。 据悉,2014年,已婚的封某结识了女子龚某,两人陷入热恋,发展为情人关系。之后一个多月里,封某陆续向情人汇款3000余万元。 而龚某就是用这笔钱,全款买下了武林壹号的一套房子。 2016年,事情被封某妻子发现,她向杭州市滨江区法院提起诉讼,将龚某和封某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全部赠与资金并支付利息。 滨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被告封某未经妻子同意,擅自赠与被告龚某3050万元,该处分行为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赠与行为无效。 因此,滨江法院判决确认被告封某3050万元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被告龚某返还上述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