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讯 2019年7月,西湖区的一家企业需要资金周转,法人林先生向杭州银行提交短期贷款申请时,被告知,因没有按时报送2018年度企业报告,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能办理短期贷款; 同样因为没有报送2018年度企业报告,拱墅区一独资企业的法人陈先生,在购买二手房时,虽然已经签了购房协议并付了首付款,但依然被建设银行启动了信用联惩、退回贷款申请。 不按时报送年报,后果确实蛮严重的。除了以上提到的贷款、买房外,招投标、投资、信息变更等很多事项,都会受限。 现在,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已经启动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各位老板,如果您还没有报送年报,记得抓紧哟! 企业不依法报送年报,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事项变更备案、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财政预算和扶持性资金补助、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金融监督管理、社会法人资质审核或评估等工作中,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年报的法规依据 《企业信用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如何报送年报? 报送对象 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依法报送2019年度报告。 报送时间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报送年报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杭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为做好年报的指导服务工作,避免集中申报网络拥堵、效率低下,采取平衡推进的方式推进2019年度年报工作,希望各类市场主体支持配合,按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有序做好年报报送工作。 报送公示内容 企业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二)生产经营信息; (三)资产状况信息; (四)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五)联系方式等信息; (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 (一)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二)生产经营信息; (三)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四)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报内容是否公示。 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报送方式 各类市场主体均可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点击导航至“浙江”进行填报。完成填报并提交成功即完成年度报告。 各类市场主体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zwfw.gov.cn)、“浙里办”App进入相关权力事项后通过链接进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 个体工商户还可通过自助申报机、“市监联连”(原“工商联连”)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报送年报和使用纸质方式报送年报。 2019年度年报 有哪些新增内容? 推动重点行业领域100%年报:将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充装单位的许可证信息通过数据共享记于企业名下,自动关联到企业年报中,随企业年报一并公示。取得以上三类相关许可证的企业,要做到应知尽知,应报尽报,实现年报率100%。 增加企业特种设备相关情况年报事项:在年报事项中增加特种设备情况表,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公示。 实现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多报合一”:在继续实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海关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的基础上,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年报与商务、外汇部门的“多报合一”,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信息。新增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信息不对社会公示,由省局上报至市场监管总局,与商务部共享数据。201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时间统一为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不依法年报的后果? 未依法按时年报的企业,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按时年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时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及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以上失信记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 ,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