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之声讯 今天(1202)记者从省交通厅了解到,省交通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拟定了我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收费公路相关政策调整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调整1: 调整方案明年起实施 货车计重将改为车型收费 据了解,调整方案经省政府批准后,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对于货车司机来说,最大的变化是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轴数)收费,按照轴数等分为 6 类车型。 据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人介绍,按照“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的要求,在前期政策研究、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确定1-6类货车按车型计费方式及标准。我省这个标准,在全国处于较低的水平。 调整2: 客车收费方式变化不大 通行费水平略有降低 对于客车司机来说,需要关注到,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规定,客车仍按照座位数分成 4 类,将现行二类车中8-9座调整为一类车,其余车型分类不变。因为我省一、二类车收费标准一致,这项政策调整,对车辆通行费没有影响。 按照交通运输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技术方案要求,我省对连续高架桥通行费叠加方式也做了相应调整,据测算,调整后车辆通行费水平将略有降低。 即日起,公众可登录省交通运输厅(jtyst.zj.gov.cn)、省发展改革委(fzggw.zj.gov.cn)和省财政厅官网(www. zjczt.gov.cn)查询了解相关政策变动情况。并可在2019年12月10日前,通过邮件、电话、传真、邮寄(邮箱:2747575681@qq.com;电话:0571-87803650;传真:0571-87813977;邮寄地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 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路网运行处,邮编:310009)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