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周坚洪 实习记者 宣鸿蝶 通讯员 杨文龙) 近日,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8年杭州市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市级补偿资金的通知》(杭财建〔2019〕36号),将市级耕地补偿资金10079万元下发到各县(市、区),这是继2016、2017年杭州市先后发放10143万、10078万元后,连续第三年对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予以资金补贴。
据了解,耕地保护补偿金是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范围为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一般耕地,对象为承担耕地保护任务和责任的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补偿资金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等情况相挂钩。 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是政府运用经济手段加强耕地保护的重大举措。补偿机制以绩效为导向,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耕地保护补偿资金与耕地保护绩效挂钩,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激发耕地保护主体对耕地保护的内在动力,增强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责任心、自觉性,使耕地成为城乡统筹发展和田园城镇建设的生态屏障之一。 据初步统计,在不发生违法用地的前提下,远郊地区每个行政村每年可获得的财政补助数十万元,而且补偿资金使用不仅限于耕地保护,还可用于农村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临安等地还利用耕地保护补偿资金成立耕地保护协会、推行“田长制”,推动了杭州市耕地保护制度的创新。 未来几年,杭州将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更加注重绩效导向,充分运用经济、制度创新等手段,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