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发布 9月开学季,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2020学年杭州市公办学校教育收费标准,今年,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收费标准是多少?看好啦! 2020学年杭州市区幼儿园收费 备注: 一、按照一级幼儿园标准新建的幼儿园,预评为二级或三级的,参照相关等级收费。没有确定等级的幼儿园参照三级园收费。 二、根据杭价费〔2014〕5号文件规定,幼儿园保教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家长要求按月交费的,应按月收取。学期初和学期末不足一个月的,保教费按日计算。代管费按学期预收,单独核算,期末列出清单向幼儿家长公布,多退少不补;膳食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每月向幼儿家长公布账目。 三、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按幼儿的实际在园时间计算应收保教费,多余部分退还幼儿。按学期收取保教费的,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30天折算为一个月,不足30天的按一个月计算。按月收取保教费的,一个月按30天计算,不足15天的按15天计算,超过15天的按一个月计算。 四、日托班的幼儿在园时间为7:30至17:00,共九个半小时。超过在园时间,需早送或晚接的,可在保教费外加收困难班费。 五、根据杭价费〔2014〕5号文件规定,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保教费标准按照相应等级日托班标准最高上浮40%。3周岁以下婴幼儿实行半日制托班的保教费标准按照其日托班标准的70%收取。在寒暑假期间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其保教费标准按相应日托班标准最高上浮不超过30%确定。 六、本收费标准自2019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原在园幼儿保教费仍按原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到离园为止。 七、根据浙财教〔2014〕30号文件规定,低保家庭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给予保教费资助,公办幼儿园资助标准按其所读的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执行,民办幼儿园资助标准参照同类同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2020学年杭州市区免费义务教育收费 一、根据杭政函〔2006〕11号及杭教计〔2008〕2号、杭财教〔2008〕16号、杭价费〔2008〕9号文件规定,全市实行城乡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含信息技术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二、根据杭教计〔2010〕4号、杭价费〔2010〕49号、杭财综〔2010〕130号文件规定,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宿费。根据浙财综〔2017〕19号文件规定,取消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住宿费。 三、根据杭价费〔2011〕181号文件规定,学校为学生首次办理的学生证、借书证、就餐卡、校园一卡通、毕业证书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时使用或应当取得的各类证、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学校除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和补办证、卡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 四、根据杭教计〔2009〕55号 、杭财教〔2009〕794号文件,《浙江省救助条例》规定, 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以及残疾学生资助爱心营养餐,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残疾学生免收生活护理费。 五、根据浙政发〔2016〕16号、浙财科教〔2019〕64号文件规定,对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以及残疾学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减半发放。 六、学校若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过标准收费,家长有权拒绝缴纳,并可向教育、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反映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