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开发建设或多个地块成片区域 开发建设要注意哪些? 各做地主体在土地出让(取得划拨用地)之前应组织编制建设项目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方案,重点研究地下空间开发功能、规模、布局及互连互通、地下与地面建设协调方式,优先安排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防空防灾设施,结合地铁建设打造地下互连互通交通系统,并进行必要的经济测算。 富阳区秦望区块地下空间开发效果图
规划未明确地下连通道要求的项目, 建设单位如何申请建设地下连通道? 通过组织编制包含地下连通道的规划设计方案,经由市(区)地下空间综合协调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并明确地下连通道是否具有公共属性、商业配建和使用管理要求。 地下连通空间建设超出批准用地范围, 穿越公共用地如何处理? 可经市(区)地下空间综合协调机构组织论证同意后,由建设单位按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在向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包含连通空间建设内容的选址意见书,取得立项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办理划拨供地手续,划拨决定书中明确地下连通空间后续管理职责。 特别提醒:地下连通空间如需配建经营性功能设施,在满足交通功能、相关技术规范和安全的基础上,其面积不超过通道总建筑面积百分之三十。 反馈方式 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2020年3月27日前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形式反馈至市建委。 电子邮箱:hzdkb2013@126.com; 信函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2318室,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反馈意见”; 传真号码:0571-8702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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