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进入3月,一批新规将正式落地,影响你我的生活。存量房贷利率“换锚”、新证券法实施、一般纳税人取消360天认证期限、驾驶证记分最高可减免6分……一起先睹为快吧! 全国性新规 存量房贷利率“换锚” 央行2019年12月28日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正式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方式有两种,一是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二是转换为固定利率。上述工作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指出,随着疫情平稳,“换锚”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问题不大。目前市场流动性将继续处于合理充裕状态,市场利率有望进一步下行,在这种情况下,房贷利率或有一定下行空间。 新证券法3月1日起实施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新证券法”),自 2020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新证券法修订的内容包括扩大法律适用范围、推进注册制、精简优化证券发行和交易条件、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强化投资者保护、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等十方面。 从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来看,新证券法对于信披违规的罚款从最高60万元提升至1000万元,欺诈发行的最高罚款提升至2000万元;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行为,最高罚款从违法所得的5倍提升至10倍,若无违法所得,最高罚款金额从60万元提升至500万元和1000万元。业内人士指出,新证券法实施以后,预计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会受到威慑和遏制。 部分财险产品由审批改为备案 银保监会网站2月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产品审批备案范围、备案流程进行了一系列规范,3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调整了产品审批备案范围,将使用示范产品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1年期以上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产品由审批改为备案,原属于备案类的产品仍采用备案管理。同时,对财产险实施产品分类监管和属地监管:使用示范产品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由银保监会负责备案并监管;其他产品均由相关银保监局负责备案并监管。 取消欠税与滞纳金“配比”缴纳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2月12日发布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指出,自2020年3月1日起,取消欠税与滞纳金的“配比”缴纳要求,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公告还明确,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就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解除。 一般纳税人取消360天认证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2月31日发布公告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需要在360日内认证确认等,已经超期的可以自2020年3月1日后,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等期限,但符合相关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