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程潇龙 通讯员 颜新文 4月1日起,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正式进驻浙江,全省上下掀起了扫黑除恶的飓风。 截至4月15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673起,处理72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07人次,组织处理323人次,移送司法机关180人,查处充当“保护伞”的干部374人,形成了强大震慑。 4月12日,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通报了“打伞破网”重大成果:台州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查处了椒江区以郑官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23名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处理,其中对6名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依法采取留置措施。 近期,缙云县纪委监委成功查处了壶镇镇潜明村党支部委员、村监会主任胡建卫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据调查,以胡银法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对经过村道的工程车恶意阻拦,并向施工方敲诈勒索。胡建卫作为村监会主任,不仅没有劝阻,反而包庇纵容,从中帮助协调,助推敲诈勒索。最终,胡建卫受到了党纪处分。 治标更要治本。省纪委省监委探索建立“一案三查”机制,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有查清的决不放过,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决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决不放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