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出台强制报告制度 制度构建 为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隐蔽性强、证据收集难等现实问题,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近日,萧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大江东公安分局、区卫计局、大江东社会发展局共同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 《意见》要求—— 医疗机构:在医治未成年人过程中高度关注是否存在第三方伤害等非正常情况,及时予以记录、评估和保存相关资料;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人民检察院、卫生主管部门;同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公安机关:及时出警、迅速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并及时告知报案人,同时通报检察机关和卫生主管部门;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证据收集、侦查进展、处理结果等案件信息。 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的重大、敏感案件,提前派员介入侦查;加强立案监督。 《意见》规范医疗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卫生主管部门各方的责任义务,建立交流协作机制,包括强制报告联系人制度、定期交流制度、联合培训制度等内容。 《意见》还强调,对未成年人信息资料进行保密;对报案人信息予以保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因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及时报案从而使遭受侵害未成年人得到妥善保护、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的典型案事例及时反馈医疗机构和主管部门,并给予相关人员适当奖励、表彰等。 5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事)例》,萧山检察院推动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及时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入选。 最高检对此评价称,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制报告制度,有利于第一时间发现犯罪、固定证据,提升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及时性,有助于第一时间开展保护救助工作,避免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二次伤害。 检察官说: 我们感谢那个不辱白衣天使之名的善良医生,因为如果没有她,我们不知道凶徒还能逍遥多久,更不知道下一次等待小西的将会是怎样令人发指的伤害。但同时我们也需要警醒,因为不知道在我们的孩子身边还隐藏着多少面具下狰狞的嘴脸,也不是每一个遭遇不幸的孩子都能遇见那个救他(她)于水火之中的英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