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份保险
去世时超65岁赔5000 不超赔50万
问:我父亲在两年前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公司的财富双收(两全型)的保险,而我父亲已意外去世几个月了。
从他们给我的明细条款中可以看到:如果离世时超过65岁只赔5000元,不超过赔50万。可是我父亲已68岁,他买此保险时已经超65岁。请问:这种保险条款合理吗?如有该怎么投诉?
鲍乐东: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心理咨询师
答:读者所说的涉及两个问题:赔偿条款与格式条款。
赔偿条款,建议读者仔细查看保险合同的赔付条款,关于意外身亡保险的理赔条件及赔款额度。关于读者所述的情况,可能是误会,保险公司是根据身故时年龄做出不同幅度的赔付,跟购买保险时的年龄应该没有关系。
格式条款,《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对格式条款的效力做出了规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因此,如果保险人员在读者父亲购买保险时对赔付条款没有给与提示和明确说明,该条款无效。
建议读者先行跟保险公司协商,如果没法达成协议;可以拨打保监会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热线,寻求介入协商解决。
三甲医院医生做一休二
但是上班那天要上24小时
违反劳动法吗
问:我是一位医生,在某三甲医院工作。
现在医院安排我做一休二。上班那天要上24小时,即三天一个夜班,平摊下来相当于每天8小时,没有休息,而且还有一半时间是夜班,而这个夜班也是要被叫醒好多次的。待遇方面工资不变,奖金拿平均奖的1.33倍(大概多了一千多元),请问这违反劳动法吗?
金晶: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杭州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答:医生作为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其工作性质有其特殊性。由于这位医生没有给出更为详细的背景信息,所以对于医院是否存在违反劳动法的事实很难界定。
通常在实务中,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用人单位是否就该岗位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过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手续;用人单位是否在工作场所内为劳动者配备必要的休息设施;用人单位的工作制度或规章制度中有否对劳动者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强度做出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值班的人数以及用人单位的工资组成结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