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富婆不甘450万花费打水漂 怒上法庭索要补偿
富婆小菁在杭做服装生意,经人介绍认识了杭州男子老郑。小菁说,两人交往期间,自己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给老郑的钱超过600万元,没想到承诺跟她过下半生的老郑后来却找了个更年轻的女人结了婚。
感觉被骗的小菁向警方报案,但警方以双方存在经济纠纷为由,建议小菁打官司。于是,小菁拿着老郑签下的450万元欠条,将对方告上法院。
这450万元到底是借款还是“包养费”?前些天,这起有些“狗血”的官司在杭州拱墅区法院公开审理。原告:买车买房还帮着还债 交往两年半在他身上花了数百万
小菁今年45岁,10多年前就开始做服装生意,赚了不少钱,在杭州有房子,就是感情生活一直不顺。
2010年3月,经人介绍,小菁认识了大她5岁的老郑。老郑承包过出租车,目前经营酒店生意。两人认识没多久,老郑就住进了小菁新装修的房子。
小菁说,在两人交往期间,自己几乎成了老郑的提款机。她向法庭提交了一张有老郑签名的欠条,还有一份承诺书。欠条大致内容为,截至2012年5月,老郑总共欠小菁450万元;承诺书内容为,自己(指老郑)分到的拆迁房将给小菁。
法庭上,小菁一方拿出将近10家银行上百份的转账和支付凭证,少的只有几百元,多的超过百万元,以证明两人在交往期间,她给老郑的钱超过600万元,欠条上的450万元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小菁说,给老郑的钱,有的是给老郑买车,有的是给他买房,大多数钱是帮老郑还款,而且她有好几张银行卡都在老郑手里,密码老郑也知道。
被告:自己没有主动要钱,都是对方主动打钱
“是她(指小菁)向朋友要电话后联系我的。”法庭上,老郑说,两人之间完全是小菁主动,而自己觉得双方可以做朋友。
可是面对小菁当庭问出的“你和我是不是一起住过三年?”,老郑又改口说“是她要我过去(住)的”。
老郑说,是小菁听朋友说他经济上有困难,主动打钱给他的,自己从未主动要过钱。
至于那张欠条,老郑说,那是自己被小菁逼着在空白纸上签了名,欠条上的其他内容是小菁事后加上去的。因为小菁多次到他经营的酒店里闹,所以他才在空白纸上签了字。老郑说,事后他并没有报案。
关于承诺书,老郑解释说,小菁闹着要给家里交代,自己没有钱补偿小菁,所以书面承诺同意将拆迁房补偿给小菁,一开始只是口头承诺,后来小菁要求写下来。给小菁补偿的原因是小菁在经济上帮助过他,但老郑否认小菁曾借钱给他。
老郑提到,小菁提到的一些钱都是双方处男女朋友期间共同生活的钱(通俗说就是“包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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