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张采)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大智慧(代码601519)证券虚假陈述案传来捷报。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他们代理的28位大智慧股民打赢一审、二审,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顺利拿到执行款1038万元。
3月20日,大智慧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截至2019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一中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2739例(报告期内新增应诉989例),法院已对1120名原告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99名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公司赔偿1021名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损失,累计判决赔偿金额16642.13万元;二审判决公司赔偿592名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损失。公司根据上述涉诉事项的判决结果确认应赔偿金额9455.87万元(其中已支付赔偿金额合计5970.35万元)。根据新增诉讼计提的情况,2018年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48414127.64万元,考虑二审判决的影响,最终对尚在审理中的剩余诉讼计提预计负债17084.95万元。 厉律师介绍,他们先后代理多批投资者索赔案件,分别处于一审、二审、执行阶段,其中,第一批、第二批案件经上海一中院、上海高院判决胜诉,大智慧等被告应向28位投资者赔偿损失合计1038万元。 “我们代理的28位股民在今年1月、3月陆续收到执行款1038万元,索赔官司历时两年画上圆满句号。目前,距离索赔时效届满只剩最后四个月,提醒符合条件的股民切勿错过索赔末班车。”厉律师称,根据司法解释,在2014年2月28日到2015年11月6日买入大智慧股票,并在2015年11月7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的亏损投资者,可以起诉大智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索赔。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律师提醒,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4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底)、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股民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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