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见习记者 凌姝文)
昨天,读者小林在快报北高峰微信公众号留言吐槽:“房租抵扣个税本来是好事,但我作为租客,却开心不起来。” 小林大学毕业后住在公司附近的一个长租公寓里。2018年年底,小林的公司统一让员工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格,用来申报个税抵扣,听说每月最多能抵扣1500元税费,她很高兴,立即在微信上问公寓“管家”要相关信息。 10分钟后,对方就爽快地把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及账号等申报所需的一切信息都发给了她。她没有细想,填好之后就上交了,想到以后每个月能省一顿火锅钱,心里美滋滋的。 然而最近几天,她上网看到一些报道,才发现事情没有想象中的简单。 她去问管家,得到的回复是:“可以配合租客申报,但是谁申报了就要涨谁的房租,把我们公司因为你申报而需要缴纳的税金,折算到你自己的房租里。” 她用不了一秒钟就算出,自己反而亏了! 谁申报就由谁承担税费 杭州有“二房东”报复性涨租金 在小林的租房故事中,长租公寓担任的是“二房东”这一角色,即把承租的房子转租给别人,并收取租金。 实际上,这些年,很多长租公寓都顶着物业代理之名,行转租之实。 两者的区别在于应缴纳税费的数额不同。 代征代缴方式,也就是为相关部门代征收水电费、煤气费、房租的行为。若长租公寓以部分租赁收入和物业管理费申报税收,这部分的租金收入会认定为“服务费”,只需要按5%的增值税缴税,企业所得税不需要申报缴纳。 但是小林申报租金抵扣个税,就会把机构“暴露”到税务部门面前,这时候机构就不能以“代征代缴方式”缴税了,而应该以“住宅出租屋形式”申报税收,这意味着机构将多交10%的企业所得税。 而这10%的企业所得税,按小林那位“管家”的说法,最终会落到小林的头上。 “我现在的月租金是3000元,加上10%就要付3300元了,减去抵销的税费,相当于我每个月还要多交200多。”小林说。 推荐阅读 40多天前走失的太阳什么时候回来?杭州又要连下三天雨 神探詹文锴 一直都是家长常说的那种“别人家的孩子” 杭州三墩的温州村“楼下饭店”集体关门 网友感慨
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 浙江25个项目获奖
两个月卷跑200多万元 这女人空手套白狼玩得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