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张采) 1月17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祥源文化(原名万家文化,证券代码:600576)、赵薇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传来捷报。原告代理人、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透露,他们刚收到杭州中院一审胜诉判决,这是涉及被告赵薇的证券虚假陈述案全国首例判决,对后续案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据了解,2018年4月17日,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处罚决定公布后,全国各地陆续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祥源文化等被告。其中,厉健律师代理的首批案件于2018年9月19日在杭州中院开庭,原告王女士来自上海,她在2017年1月24日至26日,合计买入万家文化10000股,均价20.94元/股,长期持有该股票,起诉被告祥源文化、赵薇索赔96203.29元。 杭州中院判决认定:祥源文化的信息披露问题对投资者和市场预期产生了严重误导,其违法行为构成“虚假陈述”,原告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祥源文化应承担赔偿责任,赵薇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审判决:祥源文化支付原告王女士赔偿款、利息合计54535.83元,赵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虽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预计祥源文化、赵薇可能上诉,但是一审胜诉判决非常鼓舞人心,对后续案件无疑具有积极指引作用。近一年来,全国各地有三四百位投资者来电、来函咨询索赔事宜,此前由于揭露日有争议,我们采取分批办理的诉讼策略,根据首批胜诉判决,我们将在近期集中安排大规模起诉。”厉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索赔条件: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2月28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等。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底)、详细联系方式。律师费在投资者胜诉后支付。同时,投资者可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