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晨报讯 (记者 杨荣 通讯员 高新宇) 近日,顾先生遇到一件闹心事,自己花了3.9万元定做的家具,在收货时,却发现家具与之前看中的并不一样。在与家具店老板商量后,却仍需支付1.3万元的费用,这让他无法理解。
顾先生说,定做家具的地方是朋友介绍的,出于对朋友的信任,今年8月,他来到店里花了3.9万元定做了自己看中的一件家具。一个多月后,顾先生收货时却发现物品与之前预订的款式、颜色都不一样。他与家具店老板协商,被告之如果要重新做的话,还需要再支付1.3万元的费用。顾先生认为,当初在定的时候已经告知对方款式和颜色,现在出现了差错,理应由家具店承担。几经协商后,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随后,顾先生向消保委临平分会反映,要求其退款或者按当初定做的要求重做,并赔偿装修时间延误的损失。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联系了该家具店了解情况,并约定双方进行当面调解。调解过程中,顾先生说自己当时还特意向店里提供了色板,要求按照色板的颜色和家具式样进行制作。家具店则强调他们的确是按照色板制作的。但双方均没有相关字据可提供,调解陷入了僵局。 后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该家具店做出的这批家具确实和顾先生家中的装修风格不是很搭,而顾先生定做要求和家具店已做出的家具只是在式样上存在不同,使用材料、价格并无差别。通过工作人员对整个事件的分析和调解,双方最后都做出了让步,家具店同意减免1万元货款,家具让顾先生继续安装。 现实生活中因口头约定没能得到兑现的事件比比皆是,消保委临平分会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不要因为熟悉或者图方便而忽略了一纸字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