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价高赔偿500元”
却变成补差价
原以为买了“全城最低价”的冰箱,隔天就发现还有更低的价格,消费者李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儿。近日,他致电与本报联动的市长热线12345说,自己去卖场反映,对方并没有按宣传的赔偿500元,而是只肯补差价,希望能帮他维权。
“全城最低价”怎么就贵了200元?
李先生买的冰箱是美的品牌,型号为DCD196SPUMK,这是他于4月27日购买的,价值1499元。“当时店里挂着宣传标语‘全城比价 价高就赔500元’,所以我也没多想,就买单了。”李先生说,让他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他就发现了“更低价”。
“4月28日,我家邮箱收到另外一家家电卖场的宣传单,看到宣传单上写着4月29日,这款美的冰箱的价格为1299元,比我买的价格便宜了200元。”李先生说,自己立刻想到,之前店员跟他说过,如果发现价格更低的,可以得到500元赔偿。
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李先生当天就找到卖家。在了解情况后,方姓店长告诉李先生,只能赔差价200元。
“明明是他们自己写着4月24日-5月3日这个期限,我完全符合赔偿500元的情况,为什么只补差价?”李先生表示不理解。
商家称必须“当天比价”
之后,记者联系了店家。方店长解释说,由于李先生提供的其他卖场价格是要4月29日才有,而购买的时间则是4月27日,“我们有规定,必须是当天比价。”方店长告诉记者,因为李先生购买的时候,对方卖场的价格还是高于他们的,所以并不符合规定,补差价200元已经是最大的让步。
记者询问,“当天比价”的规则是否也在宣传海报上,方店长表示有,并且可以发照片给记者。随后方店长发了相关的宣传海报,记者看到并没有“当天比价”的规则。
最后,记者联系了该门店管理方。一位方姓总经理表示,或许是店员不清楚活动方式导致,“李先生的情况只要是符合赔偿的,我们一定会赔偿500元,请放心。”方总表示会联系消费者。
4月29日,方总给记者来电,表示已经与消费者约好时间,等消费者上门登记后,将剩余款项赔偿消费者。李先生对这样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