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公安 因为“东家”少给了200元奖金,男子愤而辞职,后来越想越气,竟在一个月内三次溜进“东家”的快餐店后院,上演现实版偷菜。作案时,男子还对现场动了手脚,企图不留痕迹,但最终被民警识破,难逃法律制裁。 日前,王女士专程来到崇贤派出所送上锦旗,感谢民警破案为其挽回了损失。 原来,4月29日,王女士来崇贤派出所报案,称自3月起,其经营的快餐店多次发生盗窃,累计被盗2箱鸡腿、1袋南瓜、5斤莴苣、10斤春笋、5斤四季豆、8斤茄子,损失600余元。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调看视频,发现4月17日凌晨1时56分,一名男子大摇大摆进入王女士快餐店的后院。大约一小时后,男子又大摇大摆地离开院子。 在查看视频过程中,王女士一眼就认出了这名男子。王女士告诉民警,该男子姓苟,老家在湖州德清,之前在其饭店帮忙,干了四五年,挺勤快的一个小伙子。年初由于生意不好,苟某也经常不在店里干活,就少发了200元奖金,当时跟他讲明了这个情况,苟某并没说什么,后来听说他有些不愉快,不久就辞职不干了,与人合伙去嘉兴做水果生意。 民警发现,苟某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8日,民警前往嘉兴将苟某抓获。 经查,苟某,30岁,被抓时已经在嘉兴做起水果生意。面对民警的询问,苟某后悔不已,表示愿意赔偿王女士的损失。据苟某交代,因为老板娘少发了200元奖金,他一直耿耿于怀。 第一次偷是在3月底,苟某从嘉兴回湖州老家,经过崇贤时,想起这件事心里就不舒服,于是他下了高速想去老板娘店里搞些破坏。去了以后担心被发现,苟某没有打砸,而是想着偷点菜回去,还能省下一些老婆给的买菜钱当零花钱。于是,他用扫把将监控调转方向后实施盗窃,自认为人不知鬼不觉。 苟某告诉民警,由于第一次盗窃没有被发现,胆子越来越大,每次从嘉兴回湖州都会特意下高速来偷些菜回去,总共偷了3次。 目前,苟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