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发布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当前头盔市场销售情况,特发布关于规范头盔价格行为的告诫书。 全市各头盔生产、销售相关单位: 自公安部门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出现异常波动。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市场价格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环境。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对安全头盔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安全头盔市场价格秩序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不得借头盔需求激增之机,在经营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提高头盔销售价格。 三、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头盔,大幅度提高头盔销售价格。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头盔价格较大幅度上涨。 五、要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其它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本提醒告诫函发出后,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