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时间转走了公司900多万 接连的亏损,大量的外债,并未让蔡文从期货平台中退出,反而反而愈加输红了眼。于是急于翻本的她将目光盯上了自家公司的业务款。 2018年7月,她第一次利用保存在自己手中的老总个人章和自己财务总监身份的便利,通过伪造虚假业务支出凭证的方式顺利地将几十万公司资金转到自己私人账户,然后马上投入到期货平台。 之后她的胆子越来越大,一直到2019年8月,她先后十次用这种方式源源不断地将公司900多万元资金转到了自己的私人账户用于炒卖期货。可是事与愿违,这些进入期货平台的钱,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就亏损殆尽。 归案后,蔡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也对自己的行为给家人和公司造成的巨大损害表达了愧疚和忏悔。后期在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通力协作下,最终将其中的370余万元资金成功追回并交还该公司。目前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蔡文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股票、期货买卖都是高风险行业,务必要理智投资,否则不但可能血本无归,还极有可能沉迷其中无法自拔而把自己送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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