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讯 “我是骑电动车的,错了也该开汽车的负责。”“平常我都是这样走的,也没发生过意外。”行驶过程中闯红灯、逆向行驶、停车越线……很多电动车驾驶员被交警拦下后,会这么解释。 交警委托快报提醒大家,电动车没有交通违法不受处罚的特权,不管是开汽车的还是骑电动车的,违反交通法规,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昨天上午6时23分,在西湖景区之江路六和塔路路口,就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人不但受了伤,还必须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电动车驾驶员闯红灯被汽车撞飞 事发时,天空正下着蒙蒙细雨,道路较为湿滑,张某某骑行电动自行车(杭备)在之江路六和塔路路口由西向北左转,闯红灯,进入六和塔路,与沿之江路由西向东直行驶来的一辆轿车发生了碰撞。 因冲击力大,张某某被硬生生撞飞,重重落地并滑行了几米,撞到中央隔离带才停下来,鲜血直流,车辆零部件散落各处。随后,张某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所幸佩戴了安全头盔,经过医院的紧急救治,无生命危险。 虽然电动车驾驶员受了伤 但要负事故全责 虽然张某某在事故中受了伤,但不意味着可以减轻处罚,该承担的责任还是要承担。 通过调查,交警认定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在这起事故中,张某某闯红灯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因此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张某某不但要负责自身的医药费和车辆维修费,同时还要赔偿轿车车主的车损修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