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讯 大家有没有这样的经历?有一位朝夕相处的室友,让自己又爱又恨。今天要说的这位室友,因为一些小摩擦而进了派出所。 12月8日早上,翠苑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有歹徒在房间掐着朋友的脖子,她不敢乱动。接警情后,值班副所长带领队员迅速赶往事发地。 现场,一个穿蓝色衣服的短发女生站在门外,说自己叫小林(化名),告诉民警是室友把门锁上了,在里面不开门,她进不去。 民警问:“刚才谁报的警?” 小林指指自己道:“我,我进不去,她不给我开门。” 民警:“你进不去,报警报的是什么内容?谁掐谁的脖子?” 小林这时开始支支吾吾。 民警:“报警是有录音的,如果谎报警情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民警再一次向小林确认:“房间里面有几个人?有没有歹徒?” 小林缩手缩脚,前言不搭后语,并把房东也给叫过来了。 由于警情内容涉及有歹徒,为了确认房间内部人员安全,民警跟房东试图和里面人员进行沟通。听民警表明来意后,房间内传出一女子的声音,让民警走,并明确表示不愿开门。 担心门内有情况,民警再次表明身份:“报警情况是生命安全有问题,现在需要确认你的生命安全。如果没有歹徒请及时开门,让民警亲眼确认,如若不开,则要破门而入了。” 经过一番沟通,里面的人还是执意不开门。数分钟后,民警破门而入,在房间内进行了仔细搜查。确定没有歹徒,房内人员安全。 而站在一旁的蓝衣女子低着头,时不时瞅瞅民警。民警告知其涉嫌谎报警情,需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通过两位女子的叙述,民警了解到房内女子小西和小林是合租,当晚一起吃饭喝酒,后两人因为琐事吵架,小西带着钥匙先行回家,小林回家后怎么敲门也不开,就打110声称朋友被歹徒劫持。而问及小西为何执意不开门,小西表示,小林喝酒后喜欢摔东西,自己不想给她开门。 小林,1998年出生,在派出所,她承认了自己谎报警情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的规定,散播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因涉嫌谎报警情虚构事实,根据相关规定,小林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推荐阅读 心心相融,@未来!杭州亚运会主题口号怎么念?有什么含义? 降温+雨水+大风 两股冷空气来袭 本周迎来冬至 满地金黄 宝石山半山腰上有棵银杏树火了 2019将过 今年券商们力荐的股票到底靠不靠谱? 成维权"重灾区"!健身房办卡上私教课有哪些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