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原以为遇到了灵魂伴侣,不料枕边的竟是暴力“狼君”。20岁出头的杭州姑娘亭亭怎么也想不到,一段曾经甜蜜的感情,最后竟要她以极端的方式来摆脱。 2018年7月,亭亭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李立。当时,亭亭感觉与李立志趣相投,很快与其确立了情侣关系。认识李立时,亭亭没有工作,两人确立关系后,亭亭找过一次工作,但干了不到一个月便辞职了,因此,收入相对稳定的李立承担了两人的生活开销,每月还会给亭亭5000元生活费,两人的生活看似甜蜜安稳。 同居半年后,亭亭的妹妹搬来与亭亭同住,李立觉得不太方便,便主动搬离出租房。搬走后,李立渐渐觉得他与亭亭的感情变味了,亭亭闹脾气的次数越来越多,对他的态度也日渐冷淡。今年2月,亭亭向李立提出分手,李立无法接受,以拒不归还亭亭住处钥匙、多次私自闯入亭亭住处等方式试图挽回关系。亭亭非常生气,在微信上告诉李立不要再骚扰她,并将李立拉进了黑名单。然而,李立并不死心,他找到亭亭,质问亭亭是否出轨,并扬言如果亭亭执意分手,他就去骚扰亭亭的朋友,让大家都不得安宁。迫于李立威胁,亭亭同意不分手,甚至答应了“随时报备行踪”“不与其他人接触”等荒唐要求。 起初,李立对亭亭“随时报备行踪”的做法颇为满意,但后来,他发现亭亭除了报备行踪外,从不和他多说一句话,便又怒火中烧。他开始跟踪亭亭,还经常半夜给亭亭打电话。今年3月某晚,李立得知亭亭在外聚餐后,立即赶去带走亭亭,并在一路争吵中跟着亭亭回到出租房。亭亭进门后便将门锁住,被关在门外的李立不停地给亭亭打电话,要求开门。此时,长期被骚扰、纠缠的亭亭深感生活无望,无奈以自残的方式哭求李立放过她。 亭亭的噩梦并未就此结束。几天后,李立再次来到亭亭的出租房,私自开门闯入,发现亭亭正在午睡。亭亭醒来后,李立反复要求复合,并试图搂抱亭亭,遭亭亭拒绝。李立不顾亭亭反抗,动作越来越大,惊恐的亭亭大哭呼救,并再次试图以自残方式求李立放过她。纠缠中,亭亭用手抓伤了李立的脸、脖子等处。趁李立起身,亭亭冲进厕所并将门反锁,再次用利器自残。李立一边敲门,一边威胁要将厕所门砸开。筋疲力尽的亭亭没有办法,只好将门打开。面对受伤流血的亭亭,李立并未第一时间替她处理伤口,仍然反复要求和好,甚至乘人之危,强行与亭亭发生了关系…… 这一次,亭亭不再沉默,选择了报警,李立随后被警方抓获。检察官提审时,李立交代,之前与亭亭发生矛盾时,即使亭亭不情愿,他也会采用强行发生关系的方式来求复合,这就是他认为的“床头打架床尾和”。检察官严肃地向李立指出,暴力行为绝不止对肉体施暴这一种,精神控制的伤害有时候不亚于肉体伤害,同时,任何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在事实和法律面前,李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认罪悔罪。 今年8月,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李立依法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案件当事人均系化名) 延伸阅读 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暴力也属家暴 遭遇家暴,你可以这样保护自己 近年来,各类有关家暴的新闻屡见报端。据全国妇联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近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比例之高触目惊心,这还不包括在恋爱同居关系中受害的妇女。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家暴存在一些误解,在此,检察官提醒如下: 一、 恋爱同居关系中的家暴行为也受法律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即为家庭暴力。附则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范围,受法律约束。 二、家庭暴力不止身体暴力一种 身体暴力只是最常见的暴力,其他暴力的形式还有精神暴力(包括侮辱谩骂、限制人身自由等)、性暴力(攻击被害人的性别部位、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等)、经济控制(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的财产决定权和使用权等)等。 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你可以做以下4件事: 一、 远离施暴者 家暴只分有或无,没有次数的差别。因此,在第一次遭受到上述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后,一定要勇于说不,在被施暴的时候,要注意保护自己,远离危险区域,更要及时远离施暴者。 二、 向有关组织求助 在遭受家暴后,应当及时报警或者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组织反映家暴情况,这些机构和组织会对家暴行为进行有效的制止、劝阻和调解,还会制作相关的书面材料,留下证据。 特别提醒: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是12338,举报热线是12389,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拨打110。 三、收集证据资料 一方面,要及时至医院就医,保存诊断证明、医院病历及损伤照片、伤残鉴定等。另一方面,遭受家暴时,可以拿出手机或其他录音录像设备保存证据(但是一定要谨慎),也可以固定双方的聊天记录,包括对方承认家暴的材料等。 四、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