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记者 林琳 通讯员 钟法 淳法 52岁的徐女士是淳安人,2014年6月19日,她和余先生登记结婚。两人都是再婚,徐女士的经济条件比余先生要好一些,婚前双方就有约定,婚后开销实行AA制。 都说相爱容易相处难,这第二段婚姻也没能维持多久,2015年5月21日,因为生活琐事和感情问题,两人协议离婚,当时约定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由各自承担。 本以为两人的纠葛到此就结束了,可徐女士没想到,时隔一年多,自己竟然因为一笔莫名的“债务”,被人告上了法庭。 到法院起诉徐女士的,是夫妻俩共同的朋友王先生。他手头的证据是一张30万元的借条,借款时间是2014年10月3日,也就是徐女士和余先生婚姻存续期间。 王某起诉称,这笔钱是余先生为家中装修房屋借的,属于夫妻二人共同生活开销,因此徐女士也应当连带承担还款责任。 对此,徐女士表示很迷惑。她说,自己对前夫借钱一事毫不知情,2015年5月3日,就在她离婚前不久,王先生还向她借了30万元,而她多次催讨,对方一直未还:“明明是我借出去的钱,怎么现在我反倒成被告了?” 双方各执一词,到底谁真谁假? 法官仔细审查了这张借条,借条是格式化借条,并非手写,而是打印后填写了金额和签名;借条日期显示是2014年签署,但纸质看起来还很整洁,显得比较新。同时,法官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当事人的经济状况,从徐女士的收入来看,如果当时需要装修房屋,她并没有向他人借款的必要。 庭上,法官详细询问了王先生借钱时的情况和转账细节,他支支吾吾,眼神闪烁,让他提供转账记录,也以“时间太长”为由,一直推脱。 法官判断,这张借条内容很有可能虚假,决定中止审理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这其实是一场由余先生主导,王先生“友情参演”的骗局。 原来,余先生长期处于入不敷出状态,离婚前,他曾向徐女士借款,但遭到拒绝。情急之下,他便央求两人共同的朋友王先生出面,借款30万元。 王先生在徐女士面前还颇有信誉,借到钱后,他便把钱转给了余先生。 之后,徐女士向王先生催讨,他没有办法,只能找余先生,但余先生手头窘迫,拿不出钱来。 为了逃避债务,余先生想出了一个馊主意——他虚构自己向王先生借款30万的情况,把这笔钱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样就可以抵消借款了。 纸终究包不住火,余先生自作聪明的行为最终还是露了馅。2017年5月2日,他和朋友均被淳安警方刑事拘留。 淳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被告人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导致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假诉讼罪。判处余先生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王先生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杭州经济活跃,虚假诉讼案件频发,全市两级法院对虚假诉讼历来坚持高压打击态势。 昨天上午,杭州中院召开“依法打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以来杭州法院依法打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相关情况及十大典型案例。 据统计,今年1-9月,杭州法院在办理民商事等案件及执行案件过程中,以虚假诉讼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案件37件;以涉嫌虚假诉讼罪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120件,以涉嫌“套路贷”且有虚假诉讼嫌疑而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28件。 杭州法院依法打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体现了杭州两级法院在民商事、劳动争议、刑事审判及执行环节、审判监督程序中,对虚假诉讼行为的严防严查严打,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上述形式,杭州法院将严肃震慑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营造诚信诉讼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