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低收入群体增收实施意见》 11月12日起实施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10-31 08:00   

每日商报讯(通讯员 刘汉武 方沁薇 记者 严佳炜) 昨天,记者了解到《杭州市城市低收入群体增收实施意见》将从11月12日起正式实施。《意见》从基本生活保障、教育扶持、住房救助等方面,助推城市低收入群体增收。

城市低收入群体为各区、县(市)城市低保(含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边缘对象(家庭)、特困人员、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

截至今年9月底,杭州低保家庭7.68万户10.27万人,其中城市1.59万户2万人,人数占19.5%;低保边缘家庭2.1万户4.35万人,其中城市0.31万户0.56万人,人数占12.9%,特困人员3060人,其中城市168人,人数占5.5%。

此次出台的政策和以往相比具有哪些亮点呢?

据了解,以往部分政策只覆盖低收入农户,今后这些政策也将拓展至城市低收入群体。

具体来看,对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或低保边缘标准的对象,给予一年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或低边范围;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城市低收入群体也可以得到爱心营养餐资助,住校生也能收到生活补贴资助;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城市低收入群体实施奖学金、助学金等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等。

对于困难家庭子女如何申请学生资助的问题,记者也帮大家问到了。学生报到注册时,向学生所在的学校提交《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经学校认定,报教育局审核、备案,学生获得资助。表格可以到学校领取或者在杭州学生资助网下载。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后,各类资助由学校老师代办。

另外,此次《意见》聚焦“城市低收入群体”,各部门对分散的现行政策和做法进行整合,结合困难程度(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边家庭)进行分类救助。

比如,市住保房管局提出的低保家庭、低边家庭相应给予实物配租、货币补贴、租金减免3种形式保障。市医疗保障局提出的对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家庭、低边家庭的住院合规费用分别按全额、70%、60%进行救助等。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刘汉武 方沁薇 记者 严佳炜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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