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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6岁男孩吃了店员给的面包不幸身亡!该超市昨起禁止商户和顾客分享食物。能不能给别人家孩子东西吃?网友争论激烈
2019-08-17 08:18:29杭州网

都市快报 记者 朱家豪 程潇龙 章贝佳 见习记者 刘抗 通讯员 方序 王意菁

8月14日晚,未来科技城万达广场,一个内衣店的员工给了6岁男孩一块面包,男孩吃下面包不到一分钟就出事了,最后不幸身亡。

先前报道:悲剧!杭州一商场店员好心给6岁男孩吃面包,孩子吞下一分钟不到就出事了,最后不幸身亡!

“孩子就吃了块面包,脸色就不对了,像是要吐,他手在挥啊,大概是难受,不让碰他。”孩子姑姑说,“一分钟不到啊,侄儿就倒地上了,大小便失禁。”

孩子姑姑在现场给孩子做了心肺复苏,紧急送到医院后孩子的呼吸心跳都没了,医生做气管插管,看到气管上方有一块食物堵在那里,初步判断是食物堵塞气管口造成窒息。

孩子没有抢救回来,不幸身亡,给孩子面包的店员是负责收银的姑娘,也去派出所做了笔录。

目前,警方已排除该事件为刑事案件。

事发后永辉超市给全体商户发了函

禁止在店铺里吃东西

禁止与顾客分享食物

涉事商铺是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的租客,事发之后,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给全体商户及营业人员发了个函,其中提到“要求全体营业人员在店铺可见范围内不得放置任何食品,禁止营业人员在店铺内吃东西,在营业期间禁止与顾客分享食物,以免引起纠纷”。

传统向孩子表达爱的方式被质疑

能不能给别人家孩子递食物?

平时看到可爱的孩子,大人们会喜欢给孩子些好吃的东西,特别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恨不得把所有好吃的都放在孩子手里,除了红包和食物,想不出其他方法表达对孩子的疼爱,特别过年的时候,串门子,谁不是看到孩子就抓一把吃的往手里塞啊。

昨天,快报官方微信推送了该事件报道后,网友们在表达悲痛的同时,也较多讨论了“能不能给别人家孩子食物”的问题——

有主张为了避免惹事,以后不要再给孩子食物。

张嘉嘉:不要给孩子食物,搞不好惹事,让小孩父母自己喂食,这个店员以为拉好感,结果闯祸了。

renjss:小孩再喜欢可爱也不敢给别人小孩吃东西了。

秋红:悲剧,以后不能随便给孩子吃东西了。

华夏子孙:真是好心变坏事,千万别给小孩食品。

还有家长表示,会教孩子不要吃别人给的东西。

敦爸:我跟我父母说过,出去即使遇到熟人,若给小孩吃的,一律谢绝,不是挑剔,是为了安全!

年糕狐狸:孩子可惜了,这小姑娘也可怜,估计有阴影了,不过我其实很不赞同这种随便给孩子吃东西的行为,不仅仅会噎,有些小孩对有些东西还过敏,或者本身有些病不能吃一些东西,对待孩子不仅仅要好意,更要谨慎。

随机采访二十多位市民

大多数表示还是会给别人家的孩子吃的

但会提醒孩子慢慢吃

不给容易噎住的食物

昨天采访了二十多位市民,年龄从30多岁到50多岁不等,大多数受访者表示以后还是会给别人家的孩子递食物的,但会提醒孩子慢点吃,吃的时候不要笑和闹。

龚大伯50多岁,外孙女2岁多。

“我听说这个事情很震惊啊,一般过年过节,或者朋友亲戚到我家来带着孩子,我肯定会把巧克力,糖,或者水果面包给孩子吃。”龚大伯自我反省了一下,依然表示以后还是会给小辈们分食物,但会提醒孩子慢慢吃。

30岁张女士说:“朋友亲戚的孩子来我家,我肯定还会给吃的,但会提醒孩子,要一口口吃。太吓人了 ……以后可能我会在旁边盯着。”

60岁的王阿姨觉得,这个事毕竟是偶然事件。自己活了大半辈子了,头一次听到。“以后给孩子吃东西一定要让孩子养成细嚼慢咽的习惯。朋友亲戚来了,还是会给小孩子吃的东西。不过不会给巧克力、糖、带核的果子类似容易噎住的东西,给牛奶饮料就蛮好。”

32岁刘先生说:“以后肯定还会给朋友亲戚的孩子吃的,但可能会改成水果,切得小一点,薄一点,不要带核的。”

也有家长听说这个事后,说以后再也不给别的孩子吃的了。

61岁姜大伯就说以后过年过节,不会给别人的孩子递食物了。“万一孩子噎到,我要负法律责任了,别好心变坏事。”他说以后别人递食物给自己4岁的外孙女吃,也会拒绝。

送面包给孩子吃的店员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商场超市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快报“律师来了”签约律师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康海杰律师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王斯律师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初始委员倪泓

三位律师的意见一致,这是一个谁也不想看到的意外事件,店员原则上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店员不存在故意的过错。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一般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也即如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这个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女店员和孩子以及孩子父母之前不认识,无任何瓜葛也没有前仇旧恨,不存在加害的主观故意,警方也排除了刑事案件。

从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女店员存在故意侵权行为。

第二,店员不存在过失的过错。

但她是否存在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过失呢?

根据报道所述,在店员给男孩面包吃时,男孩的母亲(即法定监护人)及姑姑均在现场,且姑姑也看到店员给孩子吃面包的情节,但两人均未阻止孩子接受店员的面包,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明,以常识判断,小男孩吃面包不致敏或致死。

6岁男孩已是学龄儿童,从一般生活经验来看,其已具备独立进食包括本案中面包在内的常见食物的能力,按照一般社会经验法则判断基本也不会存在危险。

由此,在男孩母亲和姑姑的认可下,店员的合理注意义务非常有限,给予男孩简单易食的面包,其行为本身也未违背善良风俗。

在男孩发生噎食后,店员及时拨打了120,并跑去商场服务台叫人帮忙,也属于合理的救治措施,同时,孩子姑姑也给孩子做了心肺复苏,但仍然未能救回孩子。

事件中也无证据证明女店员有明知6岁男孩无独立进食能力,仍放任6岁男孩独立进食面包而积极追求其死亡后果的主观意识。

综上,女店员在事件中不存在故意或过失侵害行为,对6岁男孩的死亡没有过错,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这是一场不幸的意外。

6岁男孩因在进食过程中窒息死亡,超出正常事故预见范围,若医院可以进一步证实,小男孩的死因为一次性咬食面包过多、吞咽过急造成,则可能会被认定为偶发因素而导致窒息死亡,这就是一个谁也不想看到的意外事件。

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但如果店员给男孩的食物不是面包,而是属于幼童极易发生噎食的瓜子、花生米、豆子等,其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孩子在进食后,可能会发生危险而仍然疏忽或者懈怠,则其对损害结果就有一定的原因力,可认定其有过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认定商场未尽到安保义务的可能性较低

王斯律师说,商场商铺确实对消费者具有安全保障义务,但这种保障义务,更多是指商场的设备设施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因店铺内存在安全隐患,而非本案的情况,因此要认定商场未尽到安保义务的可能性较低。

“你能憋气多久,异物卡喉的黄金急救时间就是多久。”

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副主任委员、浙大二院急诊医学科主任张茂说,从感到窒息到心跳停止,是卡喉患者们有效的急救时间。

“时间长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肺活量,一般不会超过五分钟。”

张茂主任解释,喉头位于气管顶端,是呼吸的要道,异物卡喉如果只是卡在食道的第一狭窄处,问题不大;一旦误入气管,那就是呼吸道梗阻,会引起窒息。

“窒息一般5分钟后就会心跳停止,而且由于大脑缺氧,多是不可逆的脑死亡,即使抢救过来也可能成为植物人。”

应该做“海姆立克急救”

还是心肺复苏?

据报道,事情发生后,孩子姑姑在远程指挥下做了心肺复苏,并没有什么效果,20分钟后120赶到,但心跳已经停止,一边急救一边送到医院后,仍然没有救回这个小生命......

有网友说:这个时候应该做“海姆立克急救”,而不是心肺复苏。

这种说法有没有道理?

张茂主任说:“第一时间做海姆立克急救取出异物当然是最佳方案,但不代表现场的心肺复苏是不必要的。”

张茂主任解释,从窒息到心搏骤停一般五分钟,而心搏骤停一旦发生,如得不到即刻及时的复苏抢救,4-6分钟后会造成患者脑和其他人体重要器官组织不可逆的损害,因此心搏骤停后的心肺复苏必须在现场立即进行。

“急救现场的情况是很复杂的。”张茂主任说,他不清楚现场,不好判断当时心肺复苏的时机是否恰当,但从新闻报道来看,从孩子卡喉到120到达之间有20分钟的时间,很大可能已经发生心脏停跳,那么这时心肺复苏是必需的。

那么,异物卡喉后的正确急救步骤是什么?

“因异物卡喉已经不能说话或呼吸时(确认是气管阻塞),最重要的现场急救就是在心跳停止前想办法取出异物,临床急救医学中一般都推荐海姆立克急救法;但如果取出不成功且已经心跳停止昏迷了,必须立刻做心肺复苏。”

学龄前儿童和老人是卡喉窒息的多发人群

现场急救很重要直接送院救治率较低


“因异物卡喉发生窒息的两个主要群体,是老年人和学龄前幼儿。”

张茂主任说,幼儿们大多是因为哭闹跑跳的时候不小心把食物呛入了气管,最常见的是坚果和果冻,像花生米、山核桃仁等,颗粒比较小。

老年人发生异物卡喉的原因比较多,且发生率每年都在提高。

“异物卡喉引起窒息的时候,现场应用海姆立克急救法尽快自救取出异物是最重要的,因为黄金时间真的很短,窒息越久,就是越严重的脑损伤,这是不可逆的。”

海姆立克急救法

适用于哪类异物卡喉?

“异物卡喉窒息时,喝水顺下去有用吗?”

“海姆立克急救是针对呛还是噎?”

“哪些异物卡喉可以用海姆立克急救?”

“海姆立克急救法救婴幼儿,应该按压上腹部还是胸部?”

针对评论区里的网友提问,张茂主任回答——

1.异物卡喉窒息时,喝水没用。喝水进的是食道,而窒息是因为异物卡在了呼吸道。

有时候,喝水可能还会加重窒息症状。这里说个病例,2015年,慈溪有个3岁小孩吃馒头噎到,妈妈便给他喂水,连灌几口水之后,孩子脸色开始发紫,最后没救回来,因为干馒头吃进去后,喂了水,馒头发涨,堵住了气管。

2.呛可能液体居多,不会发生严重阻塞,咳嗽几下或者呕吐反射就能去除了,一般需要急救的都是固体异物。

3.海姆立克见效很快,但也有一定局限,由于是通过气压排出异物,决定了其对颗粒小的、没有黏性的异物更有效果,例如坚果类食物。

4.婴幼儿的海姆立克急救法确实与成人不同:多按压胸部两点连线的中间,持续几次按压,直到气管阻塞解除;成人则多为按压腹部——抢救者站在病人背后,用两手臂环绕患者腰部,一手握拳、将拳头的拇指一侧放在患者的胸廓上和脐上的腹部,另一只手抓住拳头,快速向上重击压迫腹部。

插图 连诚

市民朱先生就用它“救”过自己的儿子。“当时孩子五六岁吧,和报道里的小男孩差不多,有一天吃水果糖卡住了,想吐吐不出来,急着来找我,当时小脸已经涨得红紫,气都喘不上来了。我当时想到海姆立克急救法,就决定试试。“我从背后用双臂环住他,双手紧握,用大拇指的关节发力使劲往他的上腹膈肌处顶去,糖被顶了出来,过了会,孩子的脸才慢慢恢复了正常的气色。“其实这个方法,真的不难的,我也只是恰好之前在快报的报道里看过图示,当时留心记了一下,没想到还救了儿子一命。”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朱家豪 程潇龙 章贝佳 见习记者 刘抗 通讯员 方序 王意菁    编辑:吴阳杰    责任编辑:方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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