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讯 记者24日从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获悉,为构建和谐的现金流通环境,降低社会现金流通总成本并防控风险,强化大额现金管理,提高现金服务水平,加强对公众大额用现的引导,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陆续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工作,试点期为2年。浙江省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将于2020年10月10日正式开展。 什么是大额现金管理业务? 所谓的大额现金业务是指单位或个人客户在银行机构柜面或大额高速自助存取款设备上发生的、管理起点金额(含)之上的、有现金实物交接的单笔现金存取业务。浙江省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为单位账户人民币50万元,个人账户人民币30万元。 试点开始后,单位和个人在浙江省银行机构办理起点金额以上取款业务的,原则上需要至少提前1天通过各银行机构公布的预约方式和渠道进行预约方可办理。另外,浙江省对批发零售、汽车销售、房地产销售、建筑业等4个行业大额取现实行限额管理,单日累计限额标准分别是60万元、6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超出限额以上的取现业务,银行机构原则上不予办理,确需办理的凭取款用途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分级审核后方可为其办理。 至于为什么要对省内的居民设置30万元大额现金管理门槛,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相关工作人员解释道,“近年来,虽然我国非现金支付业务迅速发展,但流通中现金总量平稳,大额现金交易量继续增长,大额现金支取成为流通现金的重要投放渠道。越来越多的大额现金交易集中在特定领域、特定人群、特定时期,现金流通综合效率不高,给国家治理现代化带来负面影响。一些发达国家普遍把大额现金管理作为社会治理和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采取从严从紧的管控措施。适应当前形势需要,我国亟需加强大额现金管理,保障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为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提供支撑。” 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河北、浙江、深圳等三个试点地区对私客户的管理起点金额确有不同,这与以上地区经济发展的客观情况及经济发达程度有关。从目前各试点地区的起点金额来看,起点以上的现金存取业务笔数占比在1%左右,金额占比20%-30%左右。因此,浙江省将对私管理起点金额设置在30万元,符合大额现金管理抓住关键少数的试点初衷。” 进行大额现金管理之后 是否会对居民存取款产生影响? 浙江推行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后,普通市民最为关心的一个话题在于,进行大额现金管理是否会对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产生影响?个人一些正常的大额转账需求,比如股票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是否也需要严格遵循30万元的登记要求?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不影响。一是目前我国现金、票据、转账、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支付方式多元化且应用广,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二是大额现金管理起点金额设置经过反复调研论证,高于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三是只要客户依规履行预约、登记义务,通常情况下大额存取现并不受到限制,但浙江省4个采取特殊管理措施的行业(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建筑和汽车销售)除外。” 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额现金管理的对象为商业银行柜面或大额高速自助存取款设备发生的、起点金额(含)之上、有现金实物交接的存取业务。大额转账等非现金渠道业务,由于不涉及到现金实物的转移,因此,不在本次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工作范围之内。”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有关负责同志补充道,只要客户合法依规履行预约、登记义务,大额现金存取并不受限制。同时,各银行机构也在进行系统优化,试点工作开展后不会影响客户体验。此外,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居民的个人隐私及企业的相关商业秘密受严格保护,人民银行将督促各商业银行严格按照《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公众的个人隐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