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赔案 可以放心大胆走保险理赔了 都市快报 9月19日,事关数亿车主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正式实施,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将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 9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则发布《商业车险示范产品承保实务要点(2020试行版)》《商业车险示范产品理赔实务要点(2020试行版)》,这意味着,本轮车险改革的配套制度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部落地。 对于浙江省内的车主来说,靴子落地,既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 交强险最低5折愿望落空 9月19日全部切换新方案 先来看交强险。《指导意见》提出将费率浮动下限由-30%扩大到-50%,但浙江车主无缘。《公告》将浙江等20个地区划入E类方案,费率浮动区间为正负30%,与目前的浮动区间保持一致。也就是说,浙江车辆交强险最多只能打7折,不能打5折。 当然,好消息也是有的,那就是责任限额大幅提升,有责总赔偿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赔偿限额也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总而言之,新车险实施后,浙江省内交强险保费基本不变,保额有所增加。 此外,《公告》还明确了新方案的切换时间和过渡安排,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