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今年继续调整,总体涨幅为5%! 每日商报 今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记者发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上海、天津、广东、安徽等近30个省份在官网发布具体调整方案。辽宁、河北、江苏、安徽、广东等地规定7月底前发放落实,宁夏要求最晚于8月底前将调增的养老金足额发放到退休(职)人员手中。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介绍,养老金调整是结合经济增长、物价水平上涨、工资收入增长等多重因素而进行的依法调整。 记者了解到,已出台方案的各省份此次采取的依然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 在定额调整方面,不同省份的调整金额从25元至80元不等。其中,西藏、上海的调整金额较高,分别为每人每月增加80元和75元。挂钩调整主要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上海、安徽、内蒙古等地规定,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几元至几十元不等。天津、广东、辽宁等地以缴费15年为界限,对超过15年缴费年限的部分再次增加额度。 此次养老金调整也延续了以往向高龄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的传统。河北加大了对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退休(职)人员的倾斜力度,艰苦程度超过河北本地的,每月增加35元。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有助于增加退休人员家庭收入,也有利于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向运华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