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延长贷款期限 对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个体工商户贷款,金融机构应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申请,结合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和付息安排。还本和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不影响征信记录。 12. 提高信贷审批效率 对受疫情影响且符合信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的信贷需求,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资金链紧张的个体工商户,要多途径探索免抵押纯信用低利率的流动资金支持。 13. 降低融资成本 人民银行利用再贷款、再贴现、准备金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低息贷款额度,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 引导地方法人银行向个体工商户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切实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 鼓励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服务,免收两个月担保费。 14. 鼓励减免网络费用 鼓励移动、联通、电信等基础电信企业,为受疫情影响未正常开业且使用网络费用较多的产业园、网吧等个体工商户,适当减免或优惠网络使用费。 15. 发挥电商平台作用 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出台帮扶个体工商户的专项举措,放宽入住条件,极速办理线上开店业务,拓宽营销渠道。 电子商务平台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优势,为政府部门推动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提供信息支撑,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提供上下产业链的信息对接,为个体工商户拓宽融资渠道、申请信用贷款提供相应服务。 16. 推动政策落地落细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抓紧研究制定政策实施细则,加大政策宣贯力度,优化细化办理流程,明确适用对象范围、起止时间和咨询电话,切实保障各项举措在兑现过程中申报、审核“最多跑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