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通讯员 任倩影 记者 汪晓筠) 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疫情期间消费风险,有效回应消费者关切,化解消费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春节期间(1月24日至2月2日),全省消保委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59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75.1万元。其中,与疫情相关投诉3442件,占投诉总量的75%,投诉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口罩等防疫用品涨价、以次充好,餐饮及酒店退订,旅游服务退订等。 1月29日,金华市浦江县消保委接到消费者邵某投诉,称其母亲在浦江县某药房购买了5个某品牌防尘口罩,共计125元,售价远远高于该品牌正常价格,遂要求该商家按照市场正常价格进行销售,退还其余费用。浦江县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到该药房了解情况,对药店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药房当即表示同意退货退款。 疫情期间,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量激增,一时供不应求。部分经营者趁机哄抬价格、坐地起价,部分经营者以次充好、假冒品牌、趁机上市“三无产品”,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成为消费舆情和投诉热点。春节期间,全省消保委系统共受理口罩等防疫用品投诉1985件,投诉问题主要集中于价格问题、假冒等质量问题、推迟发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