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一般不得佩戴N95医用防护口罩 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口罩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2-08 07:33   

浙江出台口罩管理10条意见

都市快报讯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期,口罩作为最基本的防护用品,对阻击疫情传播蔓延、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昨天,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口罩管理10条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

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口罩

意见更加强化了口罩的全省统筹管理,要求建立日报日调度制度,对医用口罩等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拨,稳定市场供需、稳定民众预期、稳定社会秩序。

之前为应对疫情防控,有些地方出现了口罩截留情况。意见明确,各地、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口罩等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对拒不执行调度指令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公职人员

一般不得佩戴N95医用防护口罩

当前,市场上口罩紧缺,特别是N95等医用口罩。很多人关心医用口罩到底该如何分配。

意见也予以明确,要优先保障一线医护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安、交通、网格化排查等基层一线人员必需,优先保障公共场所服务窗口人员必需。

意见特别指出,严禁公职人员私自占用全省统一调配的医用口罩。除特殊岗位防护需要外,公职人员一般不得佩戴N95医用防护口罩。

民用口罩如何供应?意见中提出,要建立统一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供应保障机制。比如各市、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常住人口需求保障;省教育厅负责做好教职员工、学生需求保障等。

口罩如何科学佩戴,很多人并不十分清楚。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等要求,不同场所、不同人群要选择合适口罩类型,不过度防护。广大群众要有效使用口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口罩消耗。

从严从快从重

打击假冒伪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市场上口罩紧缺,主要是生产供应跟不上。意见要求,要加强对口罩企业的支持。优先保障医用口罩的生产,支持其他口罩生产企业出口转内销,支持民用口罩生产企业提升转产医用口罩,支持有条件的生产企业转向口罩生产。

同时特事特办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资金、原材料供应、资质等相关问题,确保企业满负荷连续生产。

海关、药监、财政、口岸物流等相关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口罩等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及时到位。药监部门要开通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应急审批通道,选派专人进驻企业,全程跟踪服务指导等。

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强口罩质量价格监管,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假冒伪劣、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记入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殷军领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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