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机关介入调查 村里限高杆高度2.3米 为了限制大货车入村 屡屡发生的“限高杆事件”引起了检察机关的注意。针对这一情况,7月10日,杭州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限高、限宽设施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根据前期排查,目前已发现全市有35处限高杆存在阻碍应急通行的隐患,涉及10个乡镇街道。 萧山区检察院也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急救中心核实情况。据了解,今年3月发生的2起事件均在同一村(社区)。 经现场走访和调查,检察官得知,这些限高杆原本是为限制大型重型车辆通行,规范运输,减少路面破坏,保护乡道、村道设施的。 村委会工作人员说,因为此前接到不少村民反映,有很多大货车为了抄近道开进村里,不仅容易压坏村路,而且经常造成拥堵, 很多大货车还来村里停车过夜,村路原本就只有七八米宽,这样一来被霸占了一大半,通行很不方便。 村民们反映多了,村里考虑到通行方便,就在村道上设了两个高度为2.3米的限高杆。 村委会工作人员说,设这个高度,也是根据经验总结出来的,一般的轿车、SUV,还有小面包车都能通过,大货车和大的面包车就进不来。 不过,他们也承认,当时确实没考虑到消防车和急救车的问题。 高度2.3米的限高杆不符合规定 87%的救护车和所有的消防车 都高于2.3米 据悉,一般的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高度一般不超过4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一般高度不超过2.5米,所以限高杆设置在2.3米,确实可以拦下大部分的货车。 但萧山目前使用的120急救车中,有87%的急救车高度超过2.3米,新增车辆的高度基本都在2.5米。 萧山消防也说,消防车的高度一般在2.6到3.6米,碰到2.3米的限高杆,基本都是过不去的。 也就是说,2.3米高的限高杆虽然能成功拦下绝大多数货车,同时也会拦下救护车和消防车。 检察官说,这样的限高杆设置是不符合规定的。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整改 调整限高杆高度 并将固定式调整为开合式 据此,萧山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限高杆进行整改,并进行专项排查,确保限高设施不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 萧山区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在调整限高杆高度的基础上,将固定式限高杆调整为开合式限高杆,并在醒目位置悬挂紧急联系电话、设置24小时值班岗亭,保障救援车辆通行。 杭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表示,这不仅仅是个案问题,限高杆设置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有必要通过专项监督,进一步保障生命安全和消防安全。 全市基层检察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 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据悉,检察院本次专项监督行动将根据举报信息,对各辖区内限高、限宽设施进行排查,重点对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进行调查,并集中走访,通过拍照、录像、调取书证等形式固定证据。 各基层检察院对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分析和评估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将依法立案审查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对期限届满仍不依法履职的,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一个月,将针对全市范围内限高、限宽设施设置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问题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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