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的救护车被拦住 救火的消防车被拦住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都市快报 今年3月,杭州萧山区发生两起因限高杆限制救护车进入,而影响病患及时救治的事件。 其中一起,原本15分钟能到达现场的路程,因为救护车无法通过限高杆,实际用了25分钟,所幸病患病情较轻,得到成功救治;但另一起就没那么幸运了,限高杆距离病患家中约1公里,救护车被限制后,在无其他道路可绕行的情况下,急救人员只能带着医疗设备和药箱跑步前往病患家中急救,当急救人员到达时,病患呼吸心跳已停止。 就在前些天,萧山又发生了一起类似事件——萧山区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接到群众电话报警,所前镇有人想跳河,可是急救车赶往现场的路上,接连遇到两处限高杆。 急救车司机陈立刚说,车开到联谊村附近,原本只剩差不多1公里左右的路了,按照正常速度,2分钟就可以赶到现场,可遇到一根限高杆,限高2.3米,急救车车身高度加上车顶警灯,高2.5米左右,完全过不去,只能绕道而行。 绕行后,又花了10分钟,眼看车快开到马社桥,离现场还有200米左右,又遇到了第二根限高杆,还是2.3米,仍然过不去。 没办法,几名医护人员只能扛着医疗设备,提着药箱,跑步前往现场。 好在欲轻生的女子还没有跳下去,仍待在岸边。后来经过救援人员耐心劝说,女子最终放弃了轻生念头,被大家扶到安全地带。(详见快报7月9日报道) 除了救护车 消防车也会被限高杆挡住 类似这样被限高杆阻挡的情况,在全市已经发生过多次。除了救护车,消防车也会遇到这种情况。消防员说,平常接到火警去现场的路上,遇到限高杆挡路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一般都是在村道上。遇到挡路的情况,也没别的办法,只能调头,换另一条路,实在没法绕路的,只能由消防员携带装备,跑步赶往现场。 2019年6月11日下午4时18分,杭州消防蒋村中队接到报警,西湖区三墩镇芋家塘管网污水工地有人被困。出事的地点在三墩一个村里头,消防车选择了最近的道路,但在经过荆常大道与余杭塘路交叉口往北200米的小道时,一根2米高的限高杆挡住了消防车的去路。 4辆消防车中最矮的A类泡沫车(城市主战车)的高度也有3.2米,完全无法通过,不仅是消防车,紧跟在消防车后面的120救护车也无法通过限高杆。救援车队中只有普通高度的警车能够过去。 距离事故现场还有2公里多,如果找别的路过去还需要绕路8公里左右。 “背上器材跑步前进!”指挥员下令。所有消防队员弃车,背着救援必需的器材,跑步前往救援现场,医护人员也背上急救箱加入了跑步前进的队伍。光是液压三件套就有150多斤,其余装备也有100多斤,消防队员们合力扛着跑,中途得到热心路人帮助,终于在被困人员昏迷之前赶到,成功完成救援。(快报2019年6月13日曾报道) 救命和救火,分秒必争,绕路的这几分钟时间,可能就是生死攸关的黄金时间,因限高杆影响应急救援车辆通行,不仅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隐患,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市检察机关介入调查 村里限高杆高度2.3米 为了限制大货车入村 屡屡发生的“限高杆事件”引起了检察机关的注意。针对这一情况,7月10日,杭州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限高、限宽设施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根据前期排查,目前已发现全市有35处限高杆存在阻碍应急通行的隐患,涉及10个乡镇街道。 萧山区检察院也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急救中心核实情况。据了解,今年3月发生的2起事件均在同一村(社区)。 经现场走访和调查,检察官得知,这些限高杆原本是为限制大型重型车辆通行,规范运输,减少路面破坏,保护乡道、村道设施的。 村委会工作人员说,因为此前接到不少村民反映,有很多大货车为了抄近道开进村里,不仅容易压坏村路,而且经常造成拥堵, 很多大货车还来村里停车过夜,村路原本就只有七八米宽,这样一来被霸占了一大半,通行很不方便。 村民们反映多了,村里考虑到通行方便,就在村道上设了两个高度为2.3米的限高杆。 村委会工作人员说,设这个高度,也是根据经验总结出来的,一般的轿车、SUV,还有小面包车都能通过,大货车和大的面包车就进不来。 不过,他们也承认,当时确实没考虑到消防车和急救车的问题。 高度2.3米的限高杆不符合规定 87%的救护车和所有的消防车 都高于2.3米 据悉,一般的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高度一般不超过4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一般高度不超过2.5米,所以限高杆设置在2.3米,确实可以拦下大部分的货车。 但萧山目前使用的120急救车中,有87%的急救车高度超过2.3米,新增车辆的高度基本都在2.5米。 萧山消防也说,消防车的高度一般在2.6到3.6米,碰到2.3米的限高杆,基本都是过不去的。 也就是说,2.3米高的限高杆虽然能成功拦下绝大多数货车,同时也会拦下救护车和消防车。 检察官说,这样的限高杆设置是不符合规定的。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整改 调整限高杆高度 并将固定式调整为开合式 据此,萧山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限高杆进行整改,并进行专项排查,确保限高设施不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 萧山区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在调整限高杆高度的基础上,将固定式限高杆调整为开合式限高杆,并在醒目位置悬挂紧急联系电话、设置24小时值班岗亭,保障救援车辆通行。 杭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表示,这不仅仅是个案问题,限高杆设置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有必要通过专项监督,进一步保障生命安全和消防安全。 全市基层检察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 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据悉,检察院本次专项监督行动将根据举报信息,对各辖区内限高、限宽设施进行排查,重点对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进行调查,并集中走访,通过拍照、录像、调取书证等形式固定证据。 各基层检察院对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分析和评估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将依法立案审查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对期限届满仍不依法履职的,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一个月,将针对全市范围内限高、限宽设施设置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问题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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