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真实借款还款情况威胁恐吓暴力催债 放贷后,如借款人超过还款日当天17时或装在车上的GPS掉线等,徐某等人就认定借款人违约,负责催讨的成员就会向借款人通过言语威胁等方式进行电话催收,不还的话再持多份借款凭证(且隐瞒真实还款情况)上门向借款人父母等亲属索债,手段恶劣,写大字、射弹弓、高音喇叭喊话等暴力、威胁、恐吓行为齐上,甚至以不还钱就抓走借款人相要挟。多数情况下,各借款人及借款人亲属或因信息不对称而陷入错误认识、或迫于徐某等人的暴力、威胁,最终交付了相关款项。 自公司成立至同年11月的短短数月期间,在案十起事实中,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涉案金额为敲诈勒索256000元(其中10万元未实际取得)、诈骗41100元。 远离“套路贷” 坚决扫除恶势力 余杭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以被告人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采用欺骗、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徐某等人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判处徐某等人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五万元至一万五千元不等。 承办法官表示,“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套路贷”犯罪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予以重点打击和依法严惩的犯罪活动之一。扫黑除恶扫除的是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扫除的是人民群众的心头隐患。所以,如果你是被“套路”者或知情者,请勇敢站出来积极提供线索,为司法机关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提供信息支撑,还社会一片安定祥和、天朗气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