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首席记者 周颖 通讯员 萧法) 5月1日,浙江高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正式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强制执行措施”。至5月13日,萧山区人民法院共拘留被执行人49人,罚款10人,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1件,执结246件共4286.17万元。 2017年,江某与俞某在杭州S实业公司(以下简称S公司)工作9个月后离职,因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经仲裁,裁决S公司支付江某、俞某工资差额。S公司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仅与S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劳务关系为由,向我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区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S公司需支付相应劳动报酬。S公司不服,上诉至杭州中院,被驳回。 因S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江某与俞某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信件、电话、短信、微法院等多种途径,传唤S公司法定代表人颜某到庭接受执行询问,但S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履行,一会要求执行法官直接联系律师,一会推说未收到相关执行材料,一会告知颜某远在国外不便处理……在此期间,S公司还不顾法院执行,将厂房迁往上虞。下达最后通牒后,执行法官仍未等来颜某。 随后,经当地公安的协助,执行法官将颜某拘传到庭。面对苦口婆心的劝说,颜某不为所动,推说不知晓案件,也不会轻易付钱,说罢就要撒泼打滚。 执行法官对此早有准备,拿出各类送达回证,严正告知:“耍赖在这里没用,拿出你的手机,把12368发给你的短信一字一句读出来。” 读完短信的颜某泪眼婆娑问执行法官:“法官,这上面说要罚我5万元,还要拘留我,这不是真的吧?这两个案子加起来也才4万多块钱,我马上把钱付掉,你放我走吧。” “法律不是儿戏,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但你偏偏不珍惜。你打定主意要当老赖的时候,就该想到总会有这么一天。现在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罚款5万元。你说你,四万多不肯付,偏要选择付九万元,希望你以此为戒!” 最终,颜某履行了4万多元工资款。尽管如此,因颜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且以各种手段躲避执行,被萧山法院处以罚款5万元、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法官提醒: 抱着侥幸心理躲避的老赖们,要及时付款,珍惜信用,切勿自误。不然,罚款、拘留、判刑,总有一款适合躲避执行的你,勿谓言之不预也。 萧山法院还做了一首打油诗,送给心存侥幸的老赖:失信老赖莫道不知晓,执行强制措施逃不了。昨宵灯红酒绿快活好,今日限制消费难买票;昨宵老婆孩子热炕头,今日查封腾退被拍卖;昨宵东躲西藏匿行迹,今日身戴手铐悔当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