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记者 林琳 通讯员 钟法 萧法 昨天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萧山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对三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杭州一涉黑团伙12人最先在萧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出庭受审。 他们被指控的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 昨天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对组织领导者胡某和骨干分子鲍某等12人作出判决,其中胡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120万元。 其余被告人视罪名和情节轻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二十二年不等,罚金8万元至60万元不等。 除了上述案件,萧山法院昨天还宣判了另两起涉黑涉恶案件。 一起是王某、李某等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案。 据公诉人指控,2013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某先后纠集被告人李某、黄某等人,在萧山区义蓬街道、新湾街道等处,采用暴力、恐吓、威胁等手段讨要高利贷或打击报复,形成以被告人王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集团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不仅肆意殴打他人,还多次打砸、损坏被害人的房屋、车辆等财物,甚至强行将被害人带走讨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经审理,王某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团伙其他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五年不等。 另一起案件的被告人姓张,被指控罪名包括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和虚假诉讼罪。 经查明,2017年3月至5月期间,张某采用预收利息、押金等费用,要求出具虚高借条,制造虚假借款流水的方式,多次向毛某放贷4.55万元。因借款到期毛某未能还款,张某等人多次前往对方家中,采用喊高音喇叭、喷油漆、砸玻璃等威胁手段索要虚高的借款额。 2017年7月16日,张某又用类似手法,向陈某放贷,并强行将陈某带离后向其家人讨要债务。 此外,张某还通过诈骗、虚假诉讼等手段,向其他受害人放贷、催债。 萧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综上,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2000元。 据统计,自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底,全市法院一审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46件1021人,审结56件436人;二审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5件251人,审结12件108人。 这些黑恶犯罪案件中,犯罪领域主要集中在“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充当“地下执法队”,欺行霸市,操纵、经营赌博,强揽工程等方面。 对于黑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及黑恶势力“保护伞”,杭州法院坚持从严惩处,在一审判处的436名涉黑涉恶被告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2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