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记者 王世琪 通讯员 杨贡江)4月25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近日,我省修订出台《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下称《预案》)。
与旧版相比,《预案》将预警分级由4个调整为3个,取消蓝色预警,以AQI(空气质量指数)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而与预警等级相对应,应急响应也调整为3级。
除了预警分级的调整,《预案》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细化量化了应急减排措施。未来,我省重污染天气还将加强区域应急联动,按照生态环境部或长三角预测预报中心的预警提示信息,及时通报并督促相关市政府积极开展区域应急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