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在老家生活得怎么样?有没有继续学家电修理?”
前天下午,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办公室里,检察官陈慧芳拨通了小王的电话。
“是陈姐姐啊,我现在在我家附近菜场边上一家电器店工作,跟着老板修电器,已经会修冰箱了。”
小王与陈慧芳姐弟相称,这段缘分竟然源自一起抢夺案。
2015年7月的一天深夜,小王在杭州一露天烧烤摊抢走了一名女子的单肩包。当晚,小王就被警方抓获,包也被追回发还。
当警方提请检察机关批捕小王时,陈慧芳在看守所里第一次见到了这个瘦弱、内向的孩子。
“我家里穷,来杭州想打工,年纪太小没人要。平时吃住都在黑网吧,每天只能吃一包方便面。几天前从家里带出来的钱和手机也不见了,没钱吃饭,又不敢联系家里……那天饿了两天了,就从网吧出来,顺着香味去了烧烤摊,看到那个姐姐的包就放在椅子后面,一时冲动就……”
陈慧芳核实发现,小王的话句句属实。
可问题很现实,小王是外地户籍,父母均在老家,如果不予批捕,谁能保证他不会因为挨饿而再出事?
听说儿子做了傻事,小王的父母懊悔不已,答应留在杭州,对儿子加强监管。于是,小王被检察机关批准不予逮捕。
此后,检察机关大胆尝试,首次对外地户籍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另一方面,被抢包的女子表示,重要证件都拿回来了,没有耽误她的行程,小王又是个孩子,愿意给他一个机会。
2015年8月25日,小王拿到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考察期6个月。
接下来的半年中,每月24日,陈慧芳都会和小王当面谈话一次,或在小王的出租房,或在小王工作的地方,或在社区。
得知小王正从事水电维修辅助工作,陈慧芳专门购买了相关书籍给他。小王的回应也很积极,按时递交了思想汇报。
由于小王比较内向,陈慧芳特地安排他参加了杭州地铁文明劝导活动和社区夜间治安巡逻社会公益劳动,希望他大胆与人交往,增强社会责任感。而由关工委、社工和小王亲戚组成的帮教小组,也在平时关注小王的点滴改变。
2016年2月25日,小王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站在人生的新起点,他默默看着一直关心爱护他的陈姐姐,心里满是感动。 |